乾照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西乾照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陈忠、罗斌、张瑞根
2023年9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