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基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结果,符合归属条件的29名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系数为95.58%,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7844万股。
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6.7844万股。
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9名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其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2436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相关事宜,我们对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江西乾照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合理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江西乾照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陈忠、罗斌、张瑞根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