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高级管理人员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火东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股份98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的高级管理人员刘兆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5,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31,999,980股为计算依据,下同)
2、持有公司股份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的高级管理人员刘文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3、持有公司股份7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的高级管理人员火东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火东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刘兆 | 981,300 | 0.11 |
2 | 刘文辉 | 940,000 | 0.11 |
3 | 火东明 | 752,000 | 0.08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员名称、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来源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减持原因 | 减持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份来源 |
1 | 刘兆 | 个人资金需求 | 不超过245,325 | 不超过0.03 | 股权激励归属股份、个人二级市场买入股份 |
2 | 刘文辉 | 个人资金需求 | 不超过235,000 | 不超过0.03 | 股权激励归属股份 |
3 | 火东明 | 个人资金需求 | 不超过188,000 | 不超过0.02 | 股权激励归属股份 |
2、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3、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布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4、截至本公告日,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火东明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火东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2、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火东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火东明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火东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