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远盛产业创新结构化私募基金、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鑫盛一号投资私募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股份81,280,0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8.83%,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9.15%)的股东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远盛产业创新结构化私募基金、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鑫盛一号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和君正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650,017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31,999,980股为计算依据,下同)。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83,339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766,678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收到股东和君正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远盛产业创新结构化私募基金、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鑫盛一号投资私募基金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远盛产业创新结构化私募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8,800,000股、深圳和君正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德鑫盛一号投资私募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2,480,000股,前述两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公告涉及的减持股份来源为和君正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6,650,0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883,339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766,678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布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
6、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和君正德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和君正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2、和君正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和君正德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和君正德《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