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火东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及火东明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函中明确前述三位高级管理人员拟提前终止 2025年2月 12日发布的减持计划(以下简称“原减持计划” ),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25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员名称、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来源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减持原因 | 减持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份来源 |
1 | 刘兆 | 个人资金需求 | 不超过245,325 | 不超过0.03 | 股权激励归属股份、个人二级市场买入股份 |
2 | 刘文辉 | 个人资金需求 | 不超过235,000 | 不超过0.03 | 股权激励归属股份 |
3 | 火东明 | 个人资金需求 | 不超过188,000 | 不超过0.02 | 股权激励归属股份 |
注: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量31,999,980股为计算依据。
2、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3、减持计划公告时间:2025年2月12日。
4、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二、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在原减持计划期间内,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及火东明先生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三、终止原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刘兆先生、刘文辉先生及火东明先生拟提前终止原减持计划,未来,如有新的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