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建西女士的通知,获悉其质押给比利夫(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董姗姗的本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孙建西 | 是 | 11,593,500 | 13.70% | 3.65% | 2023年12月1日 | 2024年1月3日 | 比利夫(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1,593,500 | 13.70% | 3.65% | 2023年12月6日 | 2024年1月3日 | 董姗姗 | ||
合计 | 23,187,000 | 27.40% | 7.30% |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孙建西 | 84,641,584 | 26.65% | 31,760,000 | 37.52% | 10% | 0 | 0 | 0 | 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李太杰 | 8,106,916 | 2.55%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92,748,500 | 29.20% | 31,760,000 | 34.24% | 10% | 0 | 0 | 0 | 0 |
三、其他说明
经与孙建西女士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建西女士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消极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孙建西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按期还款、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相关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和《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