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查股网  2024-04-11  达刚控股(300103)公司公告

关于对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68号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你公司披露《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改选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专门委员会,其中2名董事对所有议案投反对票。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说明以下问题:

1.《公告》显示,董事谢强明、独立董事闫晓田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对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总裁等议案的反对理由为“王妍系股东李太杰亲属,独立性不足,决策不能代表大多数股东利益”,对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等议案的反对理由为“前公司经营业绩不佳,被聘人员不能够胜任相关职位”。

(1)请相关董事详细说明反对理由及判断依据,公司主要股东、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应予说明

的矛盾分歧。

(2)请你公司就相关董事反对理由进行核查说明,董事提名、选举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充分保证股东权益、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相关人员是否具备任职资格等。

(3)请结合前述情况分析说明公司后续经营运作、信息披露等是否会受到显著影响,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相应风险。

请全体董事、监事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你公司、相关董事等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4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陕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