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祥远舵叁号)

查股网  2024-10-28  达刚控股(300103)公司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达刚控股股票代码:300103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祥远舵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907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907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5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达刚控股、上市公司

达刚控股、上市公司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03
转让方孙建西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祥远舵叁号金祥远舵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加其持有的达刚控股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金祥远舵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907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907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5-26419850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惠红湖(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出资额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21日

营业期限

营业期限2024年10月21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1H973X4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柏森

王柏森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成都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安排,6个月内不存在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安排,6个月后在符合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存在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为孙建西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5,880,0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金祥远舵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15,880,0505.0015,880,0505.00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10月24日,孙建西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孙建西

乙方(受让方):金祥远舵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标的股票

甲方所持有的达刚控股15,880,050股股票(占达刚控股股份总数的5%)

3、转让价款

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达刚控股股票的二级市场收盘价的80%,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9,508,824.80元,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6.896元。

4、付款方式

乙方于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5、成交先决条件

除各项交易合规性流程或手续外,本次股份转让应由乙方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并由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确认函件。

6、交割

成交先决条件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标的股份登记过户至乙方证券账户之日视为标的股份交割日。

7、过渡期间安排

本协议过渡期为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日的期间。

过渡期内,甲方享有及履行中国法律法规、目标公司章程以及目标公司其他内部规章制度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过渡期内,甲方应保证并促使目标公司及附属公司不发生对本次股份转让产生不利影响的事项或变化。

8、协议的生效

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本次股份转让已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合法完成有关审批并已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合法进行信息披露之日起生效。

9、协议的终止

如成交先决条件在2025年2月28日或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的其他时点之前仍未全部得到满足,双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协议,且互相不追究违约责任。

四、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仍需深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权益变动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转让人孙建西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的15,880,050股股份不涉及所有权形式受到限制的情况。

六、其他应当披露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相关内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且其已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前,转让方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后者主体合法、资信良好、受让意图明确。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已公开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孙建西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放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企业/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祥远舵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惠红湖(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

王柏森

2024年10月25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
股票简称达刚控股股票代码3001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金祥远舵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股份数量:15,880,050股 变动股份比例:5.00% 变动后持股数量:15,880,05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4年10月24日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无意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祥远舵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惠红湖(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

王柏森

2024年10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祥远舵叁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惠红湖(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

王柏森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