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4  龙源技术(300105)公司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

2022年,在集团公司党组、科环集团(节能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国资委、集团公司加强董事会建设部署要求,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坚持学习先进企业经验,从理清董事会职责边界、融入党的领导、建立并落实外部董事占多数制度等方面入手,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要求纳入章程等制度体系,修订了《公司章程》及所属全资子公司章程,完善了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相关内容,明确了党委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功能定位。按照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新建了《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持续完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控制环境,认真落实董事职权,强化了董事会建设、规范运行、

董事管理评价等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重要性。较好地完成了“应建”清单内本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的董事会建设部署。

(二)推动公司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

2022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6次,审议议案50项。审议重大事项涉及公司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土地收储、对外投资等,各项议案决策科学、谨慎、高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董事会定期跟踪会议决议事项进展情况,强调决议落实执行力度。董事会在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经营风险把控、提质增效、公司治理、监督并确保高管履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董事会推动公司深化改革、战略发展及科学决策的作用。

(三)推行任期制契约化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全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制定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完成经理层“两书一协议”100%签订,创新探索将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下沉至中层干部,强化经营业绩考核与干部能上能下联动挂钩,建立了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四)强化依法治企理念,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2022年,公司不断深化依法治企理念,坚持完善法律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公司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达到100%。扎实做

好法律风险防控,公司全年未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未发生因自身违法违规导致的法律纠纷。积极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制定合规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定期开展合规问题及风险排查,加强合规风险防控。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专项法律培训及普法讲座,不断提升全员法治合规素养,公司法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董事会建设及运行相关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董事会建设及运行制度,随着创业板全面实行注册制,证监会及深交所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进行了动态调整。同时,公司进入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期,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也在不断变化。公司要根据规范运作法规要求及实际经营情况,不断完善董事会相关制度,避免制度与实际工作脱节,影响董事会职权的有效落实。

董事会成员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加强。公司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董事会队伍。各位董事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年龄结构合理、具备责任心和担当意识,董事会的组成科学、合理。近年,监管部门针对董事合规履职的培训大幅减少,不能满足董事了解最新法规、提升履职能力、充分沟通交易的需求。公司要丰富培训渠道,加强培训供需对接,为董事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不断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2年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等十九项议案。

3、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十二项议案。

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向参股公司国能科环望奎新能源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十一项议案。

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新建银川供热应急热源及调峰项目BOT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二)股东大会规范运作情况

2022年,董事会共召集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2月9日,董事会召集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4月29日,董事会召集召开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等十四项议案。

3、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9月15日,董事会召集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4、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11月15日,董事会召集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国能科环望奎新能源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等四项议案。

5、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12月16日,董事会召集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

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等的有关要求,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规范化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2022年,董事会完成了年度、半年度及季度报告的法定披露,并完成了工商变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土地收储、限制性股份回购及年报问询等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始终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的要求,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平台网、业绩说明会及现场调研等多种沟通渠道,与投资者建立有效互动、增进相互交流,维护投资者知情权。

2022年,公司披露调研活动信息九次,通过互动平台解答投资者各类咨询四十余条。2022年4月19日,公司通过网上平台举行了“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参与了山东辖区上市公司2022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就经营发展情况进行交流互动,进一步提升了信息透明度。

(五)公司治理其他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素

养和勤勉尽责意识,2022年5月17日,公司组织控股股东负责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参加了山东证监局组织的监管会议,对监管新形势、监管重点等内容进行了学习。2022年9月22日,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了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2年第一期董事、监事、高管培训班”,对履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等进行专项学习,强化少数重点对象对公司治理重要性的理解。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自觉履行保密义务,未发生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及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规划

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推进如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治理重点,对公司战略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重大经营管理行为行使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监督职权,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管理与监督。

(二)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密切关注监管政策的变化,严格遵守监管要求,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机构,不断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成,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

(四)全面贯彻落实国资委、集团公司部署,切实提高上市质量。公司董事会将牢固把握公司定位和功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集团提高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具体要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提升工作,切实提高上市发展质量。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