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与会监事已知悉本次会议议案并同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