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怀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与会董事已知悉本次会议议案并同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亦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制度原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弥补亏损184,210,679.85元,认定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7,631,601.98元。上述业务将减少公司本年所得税费用27,631,601.98元,增加公司净利润27,631,601.98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影响数为27,631,601.98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