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代码:300105 |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龙源技术股票代码:300105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楼11层1101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楼11层1101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报告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 ...... 12
第一节 释义
实际控制人 | 指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科环集团 | 指 |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能科环 | 指 | 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
公司/上市公司/龙源技术 | 指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本报告书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次变动而公告的《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楼11层1101法定代表人:陈冬青注册资本:606377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3年05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99718E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2001年04月06日至 长期经营范围: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风力发电;烟气治理;环保科技技术服务;光伏发电技术开发;新能源工程和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厂的计算机系统服务;施工总承包;投资与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010-576598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1、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77,500,000 | 39.21%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376,500,000 | 39.19% |
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 1,309,770,000 | 21.60% |
合计 | 6,063,770,000 | 100.00% |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的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或者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陈冬青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科环集团董事长 |
李彩云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科环集团总经理、董事 |
江建武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科环集团董事 |
宋畅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科环集团董事 |
袁明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科环集团董事 |
顾玉春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科环集团董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环集团”)除持有龙源技术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科环”)采用吸收合并方式合并科环集团。本次合并后保留原国能科环名称和法人主体资格,科环集团注销。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龙源技术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能科环,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科环集团无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者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龙源技术股票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一)国能科环吸收合并科环集团
国能科环与科环集团签署了《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与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根据协议国能科环采用吸收合并方式合并科环集团,合并后科环集团将注销。作为吸收合并的对价,国能科环向科环集团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以增发注册资本的方式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及国电电力所持有的全部科环集团股份。目前,科环集团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元) | 持股比例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77,500,000 | 39.21%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376,500,000 | 39.19% |
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 1,309,770,000 | 21.60% |
合计 | 6,063,770,000 | 100.00% |
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科环集团39.21%股权、国电电力持有科环集团39.19%股权、国能科环持有科环集团21.61%的股权。吸收合并完成后,国电电力将持有国能科环39.19%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将持有国能科环60.81%股权(变动情况参见本节之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二)龙源技术变更控股股东
根据协议,本次吸收合并后科环集团将注销,其所持有龙源技术的119,322,720股普通股股份(持股比例23.12%)将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给国能科环。龙源技术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国能科环,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科环集团持有龙源技术普通股股份119,322,720股,持股比例23.1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前,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科环集团不再持有龙源技术的股份。国能科环持有龙源技术普通股股份119,322,720股,持股比例
23.12%。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国家能源集团,未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合并方式为国能科环吸收合并科环集团,吸收合并后,科环集团的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国能科环作为合并后的公司将存续经营。
本次吸收合并后,科环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国能科环依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后,科环集团所持其他公司股权和股份归属于存续公司(即国能科环)。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和批准情况以及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1、2022年1月24日,本次权益变动取得国家能源集团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的同意及批准;
2、2023年10月7日,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科环集团2023年第二次股东会的同意及批准;
3、2023年11月22日,国能科环与科环集团签署了《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与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如下:
1、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审查确认;
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科环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龙源技术未清偿的负债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能科环直接持有龙源技术23.12%股权,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科环集团不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相关调查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国能科环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已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国能科环作为受让方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资信情况良好。国能科环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
曾用名 | 北京春晖青云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唐超雄 |
注册资本 | 115175.620375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12层1201室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7FJH9B01 |
成立时间 | 2022年01月13日 |
营业期限 | 2022年01月13日至 长期 |
经营范围 | 环保科技技术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新能源工程和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业信息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八、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科环集团持有的龙源技术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及其它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报告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与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及相关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证券部。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陈冬青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烟台 | |
股票简称 | 龙源技术 | 股票代码 | 30010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赠与 □ |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持股数量:119,322,720股 持股比例: 23.1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变后动数量:0股 变后动比例: 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陈冬青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