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牧业:独立董事2022年述职报告-秦明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西部牧业(300106)公司公告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秦明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在2022年度作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的建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本人就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议,本人在任职期间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次)4
董事 姓名具体 职务应出席 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秦明独立董事4400

本人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对2022年度参加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弃权的情形,针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度,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股东大会召开次数(次)3
董事 姓名具体 职务应出席 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秦明独立董事3300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独立董事,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积极、详细地了解了公司日常运作情况,在公司作出决策之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下表:

序号日期会议 届次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结果
12022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1.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 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 对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2年7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收购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收购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序号

序号日期会议 届次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结果
第三十次
32022年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履行了以下职责: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

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审核,掌握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同时,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利用本人参加各次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亲自到公司办公和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能。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非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重点对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应收账款状况、经济合同履行情况、诉讼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提供的事先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待决策事项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了解并调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三)本人在任期内,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联系方式;独立董事姓名:秦明电子邮箱:1550528951@qq.com;2023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秦明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