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药: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邮件、电话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正法先生召集。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