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药: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2023年11月27日,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药控股”或“公司”)收到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通化中院”或“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吉05登1号。
一、通化中院对公司送达《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通化中院决定,在破产重整准备阶段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由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的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开展相关工作:
1、与意向投资人磋商,尽快确定战略投资人;
2、开展债权确认工作并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债务化解的可行性方案;
3、制定上市公司《预重整计划(草案)》;
4、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核标准,落实行政许可事项的准备工作。
破产预重整期限为三个月,自公司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计算。
二、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通化中院尚未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吉05登1号。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