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药: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2-21  ST吉药(300108)公司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被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为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913,80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42.1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4%。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上述拍卖已成交,并已与竞买人完成过户手续。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与竞买人王俊、苏琳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述竞买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2.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先生已累计被司法拍卖100,336,932股,累计被司法拍卖成交的股份已全部履行完过户程序,卢忠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减少至14,997,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5%,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公司股份7,6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卢忠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2,602,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若受让方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应不得卖出公司股份以避免短线交易,后续卖出还应当遵守大股东买卖股票相关限制性规定,且应当履行在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披露卖出计划等信息披露义务;若受让方持股比例低于5%,在拍卖完成后的六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本次拍卖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卖出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药控股”)于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先生所持有公司的75,332,57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1%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经公司核实,上述司法拍卖已完成,并已全部过户完毕。现将本次剩余2笔过户完成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进展

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及公司核实后,本次完成过户的2笔股份拍卖情况如下:

序号拍卖标的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成交金额 (元)竞买号竞买人姓名拍卖进展
15,001,7990.7515,205,213.50G1868苏琳已过户
25,912,0100.8917,183,004.98Z3341王俊已过户

控股股东卢忠奎先生截至公告披露日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前持有股数变动后持有股数
股份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卢忠奎25,911,1793.8914,997,3702.25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被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为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913,80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42.1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4%。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上述拍卖已成交,并已与竞买人完成过户手续。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与竞买人王俊、苏琳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述竞买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2.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先生已累计被司法拍卖100,336,932股,累计被司法拍卖成交的股份已全部履行完过户程序,卢忠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减少至14,997,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5%,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公司股份7,6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卢忠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2,602,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若受让方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应不得卖出公司股份以避免短线交易,后续卖出还应当遵守大股东买卖股票相关限制性规定,且应当履行在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披露卖出计划等信息披露义务;若受让方持股比例低于5%,在拍卖完成后的六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本次拍卖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卖出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