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吉药股票代码:3001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卢忠奎住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东昌街佳江委二组通讯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东昌街佳江委二组
一致行动人姓名:黄克凤住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东昌街佳江委二组通讯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东昌街佳江委二组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表决权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序号 | 释义简称 | 指 | 释义全称 |
1 | 公司/上市公司/吉药控股 | 指 |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卢忠奎 |
3 | 一致行动人 | 指 | 黄克凤 |
4 | 本报告书、报告书 | 指 |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5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6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7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8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9 |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10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卢忠奎先生
(二)黄克凤女士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姓名 | 卢忠奎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2205031958********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住所 |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 | ||
通讯地址 |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东昌街佳江委二组 |
姓名
姓名 | 黄克凤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2205031958********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住所 |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 | ||
通讯地址 |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东昌街佳江委二组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系法院司法拍卖。
二、未来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减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25,911,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14,997,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公司股份7,6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4%;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持有公司股票33,516,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黄克凤持有公司股票22,602,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持有股数 | 变动后持有股数 | ||
股份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份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卢忠奎 | 限售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无限售流通股份 | 25,911,179 | 3.89 | 14,997,370 | 2.25 | |
合计持有股份 | 25,911,179 | 3.89 | 14,997,370 | 2.25 | |
黄克凤 | 限售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无限售流通股份 | 7,605,000 | 1.14 | 7,605,000 | 1.14 | |
合计持有股份 | 7,605,000 | 1.14 | 7,605,000 | 1.14 | |
合计 | 33,516,179 | 5.03 | 22,602,370 | 3.39 |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卢忠奎先生和黄克凤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2,602,37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39%。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有2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有2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拍卖时间 | 拍卖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减持方式 | 进展 |
1 | 2024.01.15-2024.01.16 | 5,001,799 | 0.75 | 拍卖过户 | 完成过户 |
2 | 2024.01.16-2024.01.17 | 5,912,010 | 0.89 | 拍卖过户 | 完成过户 |
合计 | 10,913,809 | 1.64 | —— | —— |
注1:2024年2月5日,公司披露了《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卢忠奎先生当时持有公司股票25,911,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已不是公司5%股东。因此,公司通过查询定期持有人名册,获悉上述被拍卖股份已完成过户。
注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吉药控股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卢忠奎
一致行动人:黄克凤
日 期: 2024年2月2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梅河口市环城北路6号 |
股票简称 | ST吉药 | 股票代码 | 30010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卢忠奎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东昌街佳江委二组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是否有一致行动人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拍卖过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5,911,179股 持股比例:3.8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4,997,370股 比 例:2.25% 变动数量:10,913,809股 变动比例:1.64%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办理完毕相关过户手续之日 方式:拍卖过户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卢忠奎
一致行动人:黄克凤
日 期: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