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药: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股网  2024-04-29  ST吉药(300108)公司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前身为通化市双龙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27日。2005年1月通化市双龙化工有限公司更名为通化双龙集团化工有限公司,2007年12月25日,通化双龙集团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并在吉林省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7年8月21日,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更名为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5月8日,吉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更名为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截止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014,674.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7月30日《关于核准通化双龙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032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20.48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266号文批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0年8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此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200万元。2011年6月15日,注册资本由5,200万元变更为6,760万元。2012年6月18日,注册资本由6,760万元变更为13,520万元。2014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由13,520万元变更为28,267万元。2015年6月8日,注册资本由28,267万元变更为42,400.98万元。2016年7月29日,注册资本由42,400.98万元变更为63,601.47万元。2017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由63,601.47万元变更为66,601.4674万元。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各职能部门相关业务特点,按照以风险为导向,全面性和重要性兼顾的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重要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告等。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

1、治理结构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下设各委员工作细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管理规范运作。

(1)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合法合规,保证了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行使自己的权利。

(2) 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并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其在职责范围内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及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提供了专业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 独立董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5名成员,其中独立董事2名,达到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的专业构成更趋合理。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除拥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外,公司还赋予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对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均需要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经济形势研究、公司治理和战略发展方向等方面具有较高的造诣,独立董事发挥自身特长,给予公司发展提供了很多积极的建议。独立董事对于控股股东的有关提议,都进行了审慎调查和独立判断,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以及违规为控股股东担保等事项。

(4) 监事会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定期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 总经理

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依照《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副总经理的职责分工由总经理确定,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工作。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研究安排年度和季度经营计划以及研究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公司控股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也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独立稽核,保证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2、组织结构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建立了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组织机构。公司明确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确保了各部门在自己的权责范围内履行各项职责。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对公司人事管理包括培训管理、招聘管理、薪资管理、档案管理、考评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通过为员工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通过对员工招聘、录用、使用等程序的规范,增加了对人才的吸引度;通过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对不称职人员进行淘汰,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健全有效的奖惩机制。

5、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公司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反映的综合信息,全面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五、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现对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经营管理、融资担保、投资管理、关联交易、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1、公司章程及三会制度

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

2、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包括《供应部规章制度》、《技术中心管理制度》、《生产部管理制度》、《质检部管理制度》、《销售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

3、财务管理制度

包括《财务盘点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制度》等各项会计及财务管理制度。

4、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充分保护公司及各方投资者的利益,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评估机构对交易进行评价并按规定

披露,同时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严格执行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规定。

5、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6、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及时获得募集资金使用信息,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披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类别、项目管理流程、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审核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披露等环节做了详细的规定,同时规定审计部须定期跟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审核每笔资金的使用情况,强化了审计部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7、公司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的传递、审核与披露的界定及相应的程序,对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公司披露的信息是严格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报告期内,未有违反《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形发生。

(二)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要活动、工作及成效

1、进一步推动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

公司网站的对外信息平台的建设是公司投资者了解公司的有效便捷方式之一,公司通过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的网站功能,建立网络、电话、邮件等多方位的沟通渠道,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运行环境,保证投资者关系的健康、融洽发展。

2、采购供应管理活动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采购业务流程,完善了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对采购业务的计划、申请、审批、订立合同、验收入库等基本流程进行了规范与控制,合理规定审批权限,确保了不相容职位相分离,提高了公司采购业务的计划性和可控性。

3、生产管理活动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对生产控制由生产部门按照工艺流程及产量计划组织实施生产活动。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对特殊情况引起的需求计划,及时做出调整,充分满足客户需要。

4、质量管理活动

公司设立了质检部,由专人负责监督现场生产各工艺环节,验证采购物料、生产过程中控原材料、成品质量,确保只有合格物料才投入生产,合格材料能流入下个生产环节,合格的成品才能入库或销售出厂,预防和控制不合格品的出现。

5、销售管理活动

公司的市场管理销售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内容为:目标分解及执行;应收账款风险控制;市场及客户维护;市场信息反馈处理等。根据销售额、市场潜力和市场开发程度分别制定不同的奖惩办法和激励措施,调动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开拓性,保证公司白炭黑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

6、货币资金控制活动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公司建立了出纳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权限,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对货币资金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按照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等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4)不得坐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及时存入银行。

(5)每个工作日盘点现金,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6)公司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如发现调节不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7)公司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授权人员保管,两者分开保管。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7、存货和付款控制活动

(1)存货包括原材料、在途材料、在产品、劳务成本、低值易耗品等。

(2)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以及相互牵制的控制要求,采购、验收、存储、领用及发运、付款等各项职能分别由采购部门、仓储部、财会部门不同人员分别完成。

(3)对物资采购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做到决策透明、权利制衡、比质比价,控制采购成本。

(4)建立采购付款审批制度。采购部门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出付款申请由主管该工作的副总经理审核,分管的领导、财务总监审批。大额款项和临时性款项,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能付款。

8、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控制活动

(1)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办公设备等。

(2)对固定资产购置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对固定资产的取得、记录、保管、使用、维修、处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每年清查盘点一次。完善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制度,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鉴定,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才能进行报废处理。

(4)固定资产的折旧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折旧率计提。

(5)建立了研发费用资本化制度。

六、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程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本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营业利润的5%

重要缺陷:营业利润的2%<=错报<营业利润的5%

一般缺陷:错报<营业利润的2%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的评价标准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舞弊;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差错更正;

③外部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重要缺陷的评价标准

①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机制。

3)一般缺陷的评价标准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营业利润的5%

重要缺陷:营业利润的2%<=错报<营业利润的5%

一般缺陷:错报<营业利润的2%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的评价标准

①公司重要业务事项、环节和高风险领域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②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④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造成经营活动难以正常进行。

2)重要缺陷的评价标准

①公司重要业务事项、环节和高风险领域相关的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对公司经营造成重要影响;

②公司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决策程序不完善或不规范,导致公司出现重要损失;

③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受到除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

销许可证及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④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一般缺陷的评价标准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质的安全、完整,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保障。

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和完善以风险为导向的内控制度,规范内控制度执行,强化内控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