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药: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27  *ST吉药(300108)公司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药控股”或“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收到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通化中院”或“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吉05登1号。 通化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

一、预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2024年5月27日,公司收到通化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吉05登1号之四,主要内容如下:

2024年5月22日,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及公司向通化中院申请延长吉药控股预重整期限。

通化中院认为,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及公司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决定延长吉药控股预重整期限三个月,期限至2024年8月27日。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1)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二)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三)的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上述两点情况,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决定书》(2023)吉05登1号之四。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