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药: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邮件、电话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晓峰先生召集和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