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09 证券简称:新开源 公告编号:2024-047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26日,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于2024年5月23日下午14:00在河南省博爱县文化路(东段)1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军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2人,代表股份99,597,2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78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3,311,4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47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8人,代表股份46,285,7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3077%。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1人,代表股份71,533,7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11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25,248,0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8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8人,代表股份46,285,7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07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审议后,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对该项决议,同意96,128,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175%;反对1,3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79%;弃权2,145,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5,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54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8,065,3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513%;反对1,32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89%;弃权2,145,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5,3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99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对该项决议,同意96,128,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175%;反对1,3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79%;弃权2,145,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5,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54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8,065,3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513%;反对1,322,6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89%;弃权2,145,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5,3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99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对该项决议,同意96,128,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5169%;反对1,32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86%;弃权2,145,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5,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545%。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8,064,7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505%;反对1,32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98%;弃权2,145,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5,3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99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对该项决议,同意96,109,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4982%;反对1,29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011%;弃权2,191,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5,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007%。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8,046,0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243%;反对1,29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16%;弃权2,191,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5,3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4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暨高送转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对该项决议,同意96,688,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91%;反对1,2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481%;弃权1,66
6,0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5,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27%。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68,624,6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332%;反对1,2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78%;弃权1,666,0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5,3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9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对该项决议,同意95,134,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191%;反对2,182,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909%;弃权2,28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3,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901%。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070,9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612%;反对2,182,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503%;弃权2,280,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3,8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8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王东虎、张军政、杨洪波及其一致行动人、曲云霞、于江涛、赵威及一致行动人对议案回避表决。
对该项决议,同意42,748,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005%;反对2,343,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9548%;弃权2,196,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5,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446%。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748,3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005%;反对2,343,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548%;弃权2,196,34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665,3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44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阎重朝、常涛对议案回避表决。对该项决议,同意94,809,2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309%;反对2,341,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572%;弃权2,197,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6,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119%。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6,745,7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321%;反对2,341,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852%;弃权2,197,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6,5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82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对该项决议,同意96,046,1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4345%;反对1,358,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643%;弃权2,192,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5,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01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7,982,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357%;反对1,358,8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96%;弃权2,192,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5,3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6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