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