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8日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并于2023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增加议案一并调整议案二相应内容。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内容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9.1亿元。
为优化整体贷款结构,最大程度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具体明细,调整后授信总额度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银行名称 | 调整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亿元) | 调整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亿元) |
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 | 3 | 0 |
青岛银行市北支行 | 2 | 1.5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2 | 1 |
华夏银行青岛分行 | 1.5 | 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2 | 1.5 |
中国银行青岛分行 | 0 | 1.5 |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 | 1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0 | 1 |
合计 | 10.5 | 10.5 |
除以上调整外,原议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鉴于原议案内容已被本议案调整,因此原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决议将调整后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6月30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基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整体工作安排,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暂不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另行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9)。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