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4-25  华仁药业(30011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6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列)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18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规则>等部分规范性制度的议案》
9.01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9.02修订《关联交易规则》
9.03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9.04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10.00《关于取消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的议案》
11.00《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0《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提案9.00设置的子提案9.01-9.04逐项进行审议表决,其中子提案9.04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冯根福先生、张天西先生、刘勇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5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18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祥园、颜文涛 电话:0532-58070788

传真:0532-58070286 邮箱:huaren@qdhuaren.com

联系地址: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18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投票代码:350110,投票简称:华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8.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规则>等部分规范性制度的议案》
9.01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9.02修订《关联交易规则》
9.03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9.04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10.00《关于取消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的议案》
11.00《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0《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附件3: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5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证券账户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名称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盖章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