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近日,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自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比例超1%公告》后,红塔创新于2022年7月27日至2024年9月20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36万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与科新路交叉口海源高新天地商业广场1幢21层2108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7月27日至2024年9月20日 | |||||
股票简称 | 华仁药业 | 股票代码 | 300110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236 | 1.0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9,783 | 8.28% | 8,547 | 7.2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783 | 8.28% | 8,547 | 7.2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红塔创新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即不超过23,600,000股。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红塔创新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47,200股。同时红塔创新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即不超过23,600,000股。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红塔创新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989,800股。同时红塔创新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即不超过23,600,000股。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红塔创新于2023年5月22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红塔创新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即不超过11,800,000股。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的红塔创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 | 不适用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 不适用 |
8.备查文件 | 红塔创新《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