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于2024年7月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红塔创新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即不超过11,800,000股。
近日,公司收到红塔创新《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红塔创新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红塔创新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800,000股,该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股份及2018年配股取得的股份,均已解除限售。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份 性质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红塔创新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集中竞价 | 2024.08.22- 2024.11.08 | 3.28 | 11,800,000 | 1.00 |
二、红塔创新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 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红塔创新 | 合计持有股份 | 91,263,000 | 7.72 | 79,463,000 | 6.7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1,263,000 | 7.72 | 79,463,000 | 6.7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红塔创新在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红塔创新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红塔创新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