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关于子公司终止设备购买合同暨投资项目进展的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终止设备购买合同暨投资项目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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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隆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于2023年9月28日签署了《终止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1、原合同签署情况
2023年4月14日,项目公司与捷佳伟创签署了《购销合同书》及其附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原合同”),采购高效太阳能电池产品生产设备,合同总金额826,95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原合同系项目公司为实施TOPCon电池产品项目所签署。关于TOPCon电池产品项目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2023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TOPCon电池产品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合同终止的原因
TOPCon电池产品项目系公司在对光伏产业发展情况、中期趋势及行业头部公司投产计划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后的审慎决策(详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但在项目筹建过程中出现了拟租赁厂房交付滞后,导致TOPCon电池产品项目不能按期实施,此外,近期光伏行业产业链主要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行。受上述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变化的不利影响,为控制风险,经审慎研究,项目公司决定暂缓设备购买,并与捷佳伟创友好协商
后一致同意终止原合同并签订终止协议。
3、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经前期沟通,项目公司与捷佳伟创一致同意原合同于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终止,终止后原合同终止履行。
(2)捷佳伟创同意在2023年11月30日前全额退还项目公司已经支付的货款248,085,000元(不计息)。
(3)考虑到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和今后的合作机会,合同终止前双方各自产生的费用以及因合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项目公司与捷佳伟创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4)若今后项目公司有采购同类生产设备的需求,项目公司承诺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捷佳伟创的产品。
(5)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二、投资项目进展及终止合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终止合同是经过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对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原合同的解除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目前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与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就TOPCon电池产品项目后续安排进行协商。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终止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