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国华

查股网  2025-04-18  向日葵(300111)公司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国华,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绍兴市蔬菜产销总公司会计、财务负责人,绍兴市越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所长助理、副所长,绍兴市审计事务所副所长,浙江力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绍兴大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主任会计师,浙江大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13日。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均亲自出席/列席。本人认真阅读会议材料,持续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判断,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主持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远期外汇锁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终止投资建设TOPCon电池产品项目并注销项目公司及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项进行审议,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和方向,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对该议案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文件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话或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为独立履行职责提供良好的条件。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工作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研读各项审议议案,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也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更加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并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与其进行充分交流,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就该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本人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8月,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注销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其任职条件、提名及聘任流程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本次任职届满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感谢公司管理层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的支持。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刘国华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