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13  向日葵(300111)公司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于2026年5月13日14:30在浙江省绍兴袍江工业区三江路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吴少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通过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98人,代表股份374,833,828股, 占公司总股本1,287,210,714股的29.119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366,452,419股,占公司总股本1,287,210,714股 的28.4687%;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496人,代表股份8,381,409股, 占公司总股本1,287,210,714股的0.6511%。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十二项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 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774,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07%; 反对1,54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7%;弃权511,9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322,5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5.4340%;反对1,54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585%; 弃权5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6.107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765,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83%; 反对1,54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7%;弃权520,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313,6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5.3278%;反对1,54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585%; 弃权5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6.2137%。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374,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38%; 反对1,8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16%;弃权617,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921,9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0.6544%;反对1,84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829%; 弃权6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7.3626%。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712,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40%; 反对1,55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54%;弃权564,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60,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4.6895%;反对1,55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778%;

弃权56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6.732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663,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09%; 反对1,59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61%;弃权573,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11,0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4.1037%;反对1,59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562%; 弃权5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6.840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远期外汇锁定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873,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 4771%; 反对1,54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09%;弃权419,9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421,5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6.6152%;反对1,54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3750%; 弃权4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0098%。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575,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76%; 反对1,85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42%;弃权405,5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23,5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3.0597%;反对1,85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022%; 弃权40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4.838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596,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32%; 反对1,80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10%;弃权434,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44,4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3.3091%;反对1,80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093%; 弃权4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5.1816%。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671,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31%; 反对1,7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5%;弃权413,9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19,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4.2003%;反对1,74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8614%; 弃权4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4.9383%。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218,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23%; 反对1,77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727%;弃权843,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66,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68.7956%;反对1,77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382%; 弃权8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662%。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813,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 4611%; 反对1,60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86%;弃权413,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361,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5.8981%;反对1,60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696%; 弃权4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4.9323%。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2,351,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78%; 反对1,67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64%;弃权808,9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89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0.3860%;反对1,67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630%; 弃权8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6510%。

三、律师见证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龚劲、孙斌华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