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讯自控: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3-050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公司6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宇晨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投票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70,918,0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62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7,782,3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54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135,6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89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3,778,4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1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642,7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3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135,6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89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5、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
6、关于审议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 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8、关于审议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3、关于审议修改《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4、关于审议修改《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5、 关于审议修改《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关于审议修改《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关于审议修订《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关于审议修订《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关于审议修订《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70,847,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0%;反对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7,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36%;反对7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廖金环律师、刘芮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