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讯自控: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6  万讯自控(30011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3-053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派预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85,801,270股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7,160,25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2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2022年12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转股2,140,007股;2023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705,000股。因此,公司的总股本由285,801,270股变更为293,646,277股。若以截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公司总股本293,646,277股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8,729,255.40元(含税)。如在本实施方案披露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476傅宇晨
208*****154尊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301*****732傅晓阳
400*****231孟祥历
500*****935王洪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6月5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根据《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万讯转债”,债券代码:123112)转股价格将由8.66元/股调整为8.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2023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万讯自控大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叶玲莉

咨询电话:0755-86250365

咨询传真:0755-86250389-10

八、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登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