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讯自控: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2023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