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郑巧玲女士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郑巧玲女士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郑巧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陈旭虎、张美华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