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网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7号智慧产业园A座。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股东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华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22,799,085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32.09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20,191,4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71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607,6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7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2,607,6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7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2,607,6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75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0,282,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07%;反对2,516,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89%;反对2,516,1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20,282,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07%;反对2,516,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89%;反对2,516,1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0,282,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07%;反对2,516,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89%;反对2,516,1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9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0,282,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07%;反对2,493,3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191%;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89%;反对2,493,3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167%;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8744%。审议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20,282,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07%;反对2,493,3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191%;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089%;反对2,493,3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167%;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44%。
审议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王雨峰、金盈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