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网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21  顺网科技(30011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7号智慧产业园A座。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股东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华勇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224,108,28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3.01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20,191,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4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916,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3,916,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3,916,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1%。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94,287,24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5,572,058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78,715,182股。)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981,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2%;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89,6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6.7525%;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2 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981,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2%;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89,6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25%;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3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981,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2%;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89,6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25%;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4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981,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2%;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89,6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25%;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5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981,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2%;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89,6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25%;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6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981,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2%;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89,6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25%;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7 审议通过了《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总表决情况:同意223,980,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9%;反对1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88,8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321%;反对12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6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结果: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8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981,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2%;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89,6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25%;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9 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981,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2%;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89,6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25%;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审议结果: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0 审议通过了《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981,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2%;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89,6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25%;反对12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999,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4%;反对10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07,8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71%;反对10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王雨峰、金盈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