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网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华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华勇先生。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变更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华勇先生简历如下:
华勇先生,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浙江省杭州电信局,从事新技术开发工作,分别获得国家科委科技进步三等奖,邮电部科技进步一等奖,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三等奖等。2005年7月创办杭州顺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顺网科技前身),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勇先生持有公司220,191,4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71%,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及制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