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本次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不涉及财务数据,也不影响年度经营结果。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18),经公司自查,发现报告中“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之“一、重大环保问题”之“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存在遗漏,现对该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补充前:
一、重大环保问题
……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补充后:
一、重大环保问题
……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昆山杰顺通精密组件有限公司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认定昆山杰顺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昆山杰顺通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过程,未在密闭设备或空间中进行,也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的措施。 | 责令昆山杰顺通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昆山杰顺通罚款20,000元。 | 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 | 昆山杰顺通已经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相关罚款,并按照《环境整改情况汇总表》在注塑及转接片车间设置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 |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后内容不涉及财务数据,也不影响年度经营结果。更新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18)已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因上述补充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