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股东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826,086股,公司总股本由1,204,080,516股增加至1,351,906,602股。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36.89%被动稀释至32.86%,持股比例变动4.0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海光楼F座402-5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6月11日 | |||
股票简称 | 长盈精密 | 股票代码 | 300115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 | 被动稀释比例4.03%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总股本变化导致权益变动) | |||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826,086股,公司总股本由1,204,080,516股增加至1,351,906,602股,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36.89%被动稀释至32.86%。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4,418.8111 | 36.89% | 44,418.8111 | 32.8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418.8111 | 36.89% | 44,418.8111 | 32.8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