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3  长盈精密(300115)公司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 (财会〔2025〕 32 号)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5 年12 月19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 (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 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 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 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决定自2026 年1 月1 日对原采用的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 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且未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