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6-04-28  长盈精密(300115)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盈精密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詹超 |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嘉杰 |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 1 )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 2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 1 )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 2 )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 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 1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2 次 |

| ( 2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 4. 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 1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 2 )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 3 )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5. 现场检查情况 | |

| ( 1 )现场检查次数 | 1 次 |

| ( 2 )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 3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 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1 )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12 次 |

| ( 2 )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 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 1 )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次 |

| ( 2 )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 3 )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 1 )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 2 )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 3 )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 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 1 )培训次数 | 1 次 |

| ( 2 )培训日期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 ( 3 )培训的主要内容 | 培训内容涵盖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与 使用、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关联交易、 投资者保护等 |

|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 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 公司内部制度的 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 . “ 三会 ” 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 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 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及使用 | 1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宜宾长盈新能 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主要 投入为设备购置,依据公司长远发展 战略,并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因素, 公司谨慎进行产能布局,使得项目的 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 一定差异。 | 1 、公司已启动内部评估,后续会依据 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对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做出合理调整,并 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保荐人将予以督促。 2 、鉴于该事项属于偶发性事项,公司 发现后将全部资金次日即归还至补充 流动资金专户,该误操作行为已及时 |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2 、 2025 年 9 月,由于公司财务人员操 作原因,误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专户中的部分款项转至公司 一般户。公司当天及时发现这一误操 作,并于次日将该部分款项全部转回 至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中。 | 纠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及 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 已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教育,避免再次 发生此类情况。 |

| 6. 关联交易 |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 具的《关于对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 〔 2025 〕第 102 号), 2024 年公司与关 联方四川峰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累 计发生关联交易 4,245.97 万元,占公 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73% 。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 露义务,直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通过 董事会审议并补充披露,上述行为违 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 第 5.1.1 条、第 7.2.7 条、第 7.2.15 条 的规定。 | 保荐人已提请上市公司严格履行关联 交易审议和披露程序,并后续加强关 联交易方面的持续督导培训。针对以 上问题,公司已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 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对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进行追认,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追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5-14 )。 |

| 7. 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 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 其他业务类别重 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 .发行人或者其 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 其他(包括经营 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房屋 租赁关系无效或出现纠纷时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税收 优惠和社会保险费补缴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 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025 年 9 月,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杨佳倩女士因工作变动,不 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中金公司委派吴小武先生接 替杨佳倩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 2026 年 1 月,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吴小武先生因内部工作调 整,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中金公司委派刘嘉杰 先生接替吴小武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 |

|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3 月 14 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王丹、贾义真的监管函》(深证函 [2025]181 号),中金公司作为项目保荐人,因未充分核查发行 人研发投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入确认和采 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生产成本核算的规范 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 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 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

|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詹 超

刘嘉杰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