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2025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11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5 月11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26 年4 月17 日的总股本 136,133.1883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16,335.9826 万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的,则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18,218 份股票期权,公司的总股本相应 增加18,218 股,公司总股本由136,133.1883 万股增加至136,135.0101 万股。公司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6,135.0101 万股为基数,以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 元(含 税),本次共拟分配现金16,336.2012 万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 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61,350,10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24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2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7 月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7 月8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7 月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7 月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1,361,350,101 股摊薄计算,公司2025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390 元。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股东会的授权,对《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 由36.47 元/股调整到36.35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象山大道78 号长盈精密总部A 区16 楼
咨询联系人:陶静
咨询电话:0755-27347334-806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