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精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长盈精密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詹超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嘉杰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7次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 |
| (2)培训日期 | 预计将于下半年开展培训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预计将于下半年开展培训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1、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主要投入为设备购置,依据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并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因素,公司谨慎进行产能布局,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 1、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对“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该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性的影响。 |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公司202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7.29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24.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18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4.20%,上述变化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上行、新业务投入增加以及汇率波动等因素综合影响 | 保荐人查看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分析,了解业绩波动合理性;对公司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并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房屋租赁关系无效或出现纠纷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税收优惠和社会保险费补缴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026年1月,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吴小武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 |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代表人,中金公司委派刘嘉杰先生接替吴小武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詹超 | 刘嘉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