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http://ddx.gubit.cn  2023-04-11  保力新(300116)公司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或“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吴可可持有的无锡旭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第十五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所称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包括:(一)与他人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者减资;

(二)受托经营、租赁其他企业资产或者将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租赁;(三)

接受附义务的资产赠与或者对外捐赠资产;(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发生的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投资设立河南保力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4月,公司与河南力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力旋”)、河南力旋的控股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实业”)共同签署《投资协议》,拟与河南力旋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16.67%。其余20,0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由河南力旋拟以其名下的软包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设备进行实物出资,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83.33%。2022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2022年4月22日,上述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2、2022年8月,受让控股子公司保力新无锡能源18%的股权

2022年7月,保力新与田丽华、顾俊友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保力新以人民币638万元的对价受让田丽华持有的保力新无锡能源1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700万元)、以人民币182万元的对价受让顾俊持有的保力新无锡能源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00万元)。该交易完成后,公司共持有保力新无锡能源89%的股权。

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2022年8月16日,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3、2023年2月,增资陕西天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为拓宽保力新在新型锂电池材料及电池业务方面的布局,提升公司在锂电池领域的技术储备,公司与陕西天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焱能源”)签署《增资协议》,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对天焱能源进行增资,其中人民币33.33万元计入天焱能源新增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266.67万元作为溢价计入天焱能源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取得天焱能源2.91%的股权。本次增资款专项用于天焱能源氟磷酸钒锂产品中试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年2月14日,上述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除上述情形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其他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