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5月12日以电话或者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上午10:00—11:00在公司西安办公地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保清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品品类,满足公司大容量磷酸铁锂电池产品的产能规划需求,拓宽公司磷酸铁锂电池产品在大型储能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与陕西奥林波斯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林波斯”)、西安贝里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里安公司”)签署《合资设立公司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50%;奥林波斯认缴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45%;贝里安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