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议案》,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吴可可持有的无锡旭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及主要工作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5月11日、2023年6月1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及《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二)公司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对相关实施方案和程序进行了商讨和论证,并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三、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各中介机构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筹划以来交易进度不及预期和交易定价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同时考虑到国外市场环境较本次重组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等因素,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签署协议并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等相关方签署的本次重组相关协议,本次交易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鉴于上述相关先决条件尚未全部满足,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后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交易各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虽然公司与标的公司无锡旭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就股权收购方面的合作终止,但在业务层面仍在合作。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针对海外家储市场与无锡旭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展开进一步合作,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