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6月20日以电话或者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25日下午2:00—2:30在公司西安办公地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保清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各中介机构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筹划以来交易进度不及预期和交易定价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同时考虑到国外市场环境较本次重组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等因素,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对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