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保力新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赖昌源 | 联系电话:0755-33329838 |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东升 | 联系电话:0755-3332983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现场检查关注事项主要为募投项目进度、募资专户存储及使用、业绩补偿、诉讼事项。发现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1、截至半年报批准报出日,公司存在研发 |
中心建设项目支出99.34万元,由内蒙专项升级改造募资专户支出。公司目前已就该事项进行了规范,并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向内蒙保力新提供借款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的相关事项。 2、针对公司控股股东重整业绩补偿事项,截至承诺履行期满,公司实际收到5,000.00万元现金补偿。公司将持续督促业绩补偿数额及剩余补偿支付计划的抓紧落实,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业绩承诺人及其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严格遵守业绩承诺。 3、对于涉诉案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公司将积极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减少坏账损失;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2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2)报告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公司控股股东业绩补偿承诺履行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根据公司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业绩实现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需履行重整业绩补偿承诺,承诺履行期限为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预计需补偿金额较大。截至承诺履行期满,公司收到5,000.00万元现金补偿,有关业绩补偿数额及剩余补偿支付计划尚未确定。鉴于补偿时间相对较短,金额较大,不排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后续资产处置价格波动,导致出现资金短缺、无法及时、足额偿付承诺的风险。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保荐机构将继续关注业绩补偿事项,督促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业绩承诺人及其实 |
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严格遵守业绩承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利益。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募集资金混用 | 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 5、现场检查情况之(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情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重整投资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及不减持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融资租赁租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实际控制人增持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承诺未履行完毕 | 承诺人李瑶因自身债务负担沉重,已成为多起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仲裁、执行等合法途径清收李瑶对公司负有的对公司剩余的补偿义务。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赖昌源 任东升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