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因被司法拍卖导致其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暨被动处置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保力新 公告编号:2023-079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因被司法拍卖
导致其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暨被动处置至5%以下的权益
变动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被动处置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后,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坚瑞鹏华合伙企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3,500,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鹏华合伙企业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或“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被其破产管理人处置而导致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实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对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其破产管理人继续处置而导致其被动减持的减持计划进行了披露。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收到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破产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处置情况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已通过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的形式将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97,270,000股股票进行了司法处置,该部分股票于2023年8月31日发生过户,其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20%。本次权益变动后,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鹏华合伙企业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由260,770,252股变为163,500,252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了
2.20%,且持股比例降至3.69%,其不再是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被动处置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8月31日 | ||||
股票简称 | 保力新 | 股票代码 | 300116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处置股数(股) | 处置比例(%) | |||
A股 | 被动处置97,270,000股 | 2.2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鹏华合伙企业 | 260,770,252 | 5.89% | 163,500,252 | 3.6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0,770,252 | 5.89% | 163,500,252 | 3.6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被其破产管理人处置而导致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实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对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其破产管理人继续处置而导致其被动减持的减持计划进行了披露。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收到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破产管理人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已通过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的形式将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97,270,000股股票进行了司法处置,该部分股票于2023年8月31日发生过户。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被动处置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处置方式 | 处置时间 | 处置均价(元/股) | 处置数量(股) | 处置比例 |
坚瑞鹏华合伙企业 | 被动处置 (司法拍卖) | 2023年8月31日 | 1.5512 | 97,270,000 | 2.20% |
合计 | 97,270,000 | 2.20%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郭鸿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坚瑞鹏华合伙企业 | 260,770,252 | 5.89% | 163,500,252 | 3.6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0,770,252 | 5.89% | 163,500,252 | 3.6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