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被其破产管理人继续处置而导致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被其破产管理
人继续处置而导致被动减持的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或“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被其破产管理人处置而导致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实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对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其破产管理人继续处置而导致其被动减持的减持计划进行了披露。2023年7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被其破产管理人继续处置而导致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所持的公司股份尚未遭遇被动减持。2023年9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因被司法拍卖导致其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暨被动处置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已通过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的形式将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97,270,000股股票进行了司法处置,该部分股票于2023年8月31日发生过户,其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20%。
公司于近日收到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破产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处置情况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坚瑞鹏华合伙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已通过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的形式将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剩余123,472,101股股票进行了司法处置,该部分股票于2023年9月26日发生了过户,其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79%。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坚瑞鹏华合伙企业不再持有公司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被动处置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处置方式 | 处置时间 | 处置均价(元/股) | 处置数量(股) | 处置比例 |
坚瑞鹏华合伙企业 | 被动处置 (司法拍卖) | 2023年8月31日(非交易过户) | 约1.55 | 97,270,000 | 2.20% |
2023年9月26日(非交易过户) | 约1.44 | 123,472,101 | 2.79% | ||
合计 | 220,742,101 | 4.99% |
2、股东本次被动处置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坚瑞鹏华合伙企业 | 合计持有股份 | 220,742,101 | 4.99% | 0 | 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0,742,101 | 4.99%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坚瑞鹏华合伙企业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股份被动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坚瑞鹏华合伙企业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坚瑞鹏华合伙企业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三、备查文件
《关于西安坚瑞鹏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处置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