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8),公告对2023年度业绩的预计情况如下: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14,800.00万元–19,700.00万元 | 亏损:18,653.83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14,300.00万元–19,200.00万元 | 亏损:17,653.31万元 |
营业收入 | 13,300.00万元–14,600.00万元 | 19,137.10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10,400.00万元–11,700.00万元 | 16,939.81万元 |
注:1、上表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三)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是否进行修正 | |
原预计 | 最新预计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14,800.00万元–19,700.00万元 | 亏损:14,800.00万元–19,700.00万元 | 亏损:18,653.83万元 | 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14,300.00万元–19,200.00万元 | 亏损:14,300.00万元–19,200.00万元 | 亏损:17,653.31万元 | 否 |
营业收入 | 13,300.00万元–14,600.00万元 | 13,300.00万元–14,600.00万元 | 19,137.10万元 | 否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10,400.00万元–11,700.00万元 | 9,200.00万元–10,800.00万元 | 16,939.81万元 | 是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与2023年度年审会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讨论,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与前次业绩预告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经审计核查,会计师因公司重要客户延伸审计程序受限,最终无法判断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故对其形成的收入予以扣除。具体如下:
对于公司从事电池贸易的客户,会计师核查了相应的销售合同、出库单、物流单、送货单、收款单等收入支持性凭证,执行了函证程序并取得了回函(相符),也到客户经营地现场实地走访、访谈相关负责人,已通过访谈程序知悉其采购保力新的电池均已销售。上述客户已向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同时公司配合会计师取得了现有条件下可取
得的资料,如取得了某一客户出口的海关数据,另一客户的出库销售单据等资料,但会计师认为因无法进一步穿透到贸易商的下一层客户,最终无法判断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故拟对上述两个客户形成的收入予以扣除。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业绩预告修正后,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师依照自身专业判断所发表的意见表示尊重,因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深刻吸取教训,审慎选择交易对手,避免出现无法延伸审计的情况,加强相关人员审计准则与监管规则学习,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具体财务数据以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披露的数据为准。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